公益服務卡

服務內容 | |||
項目 | 內容 | 單位 | 備註 |
遺體接運 | 接體車 | 一輛 | 限20公里以內以及同一縣市 |
衛生用品 | 一套 | ||
工人 | 一組 | ||
豎立靈堂 | 俗家引魂師父 | 一位 | 限館內引魂 |
豎靈用品 | 一套 | 限館內豎靈 | |
專業禮儀人員 | 一位 | 全程陪同至豎靈結束 | |
專業服務人員 | 專業國家級認證之技術士到現場了解並接受家屬諮詢 | 一位 | 提供面對面現場諮詢 |
特殊狀況 | 另行報價 | 如遇下列情形須依現場狀況另行報價 a.意外現場清理 b.刑事案件 c.法定傳染疾病 d.國外運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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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條款 | |||
1.使用人須為本公司或聯名公司之客戶。 | |||
2.須於24小時前先以0800電話通報服務中心,並留下緊急連絡方式,由服務中心派員前往指定地點了解需求及處理方式。 | |||
3.無通報但全程直接委託本公司執行之客戶。 | |||
4.無通報但領有低收入戶證明之持卡者。 | |||
5.本卡為提高服務客戶品質,如持卡者已安排禮儀業者﹝註1﹞,為不影響業者之權益,首特企業有限公司保有本項服務之行使權。 | |||
6.行使本服務須繳回卡片,並訂定履約協議書。 | |||
註1:為了不影響同業間之權益,以及提高本項服務之品質,如服務人員到達現場已有禮儀業者﹝包含指定送達地點﹞,本公有權拒絕執行本服務內容。 |